黑河市熱電有限責任公司儲灰場維護管理服務項目 競價采購公告
根據《黑龍江省國資委出資企業陽光采購監督指導意見》(黑國資產〔2019〕156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省國資委出資企業陽光采購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黑國資產〔2021〕106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電子采購交易規范(非招標方式)》(GB/T43711-2024)、《黑河市國資辦出資企業陽光采購操作規則指引(試行)》的有關規定,對黑河市熱電有限責任公司儲灰場維護管理服務項目組織競價采購,現公開邀請合格供應商參加本次競價采購活動,采購公告內容如下:
1.1 項目名稱:黑河市熱電有限責任公司儲灰場維護管理服務項目
1.2 項目編號:HHRDZB—2025011
1.3 采購方式:競價采購(一次報價)。
1.4 采購預算:155000.00元(含稅、人工、材料費等一切費用),報價高于采購預算的響應文件做廢標處理。
1.5 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1 服務內容:
一、供應商負責對采購人使用的紅旗橋儲灰場采取臨時性覆蓋和灑水降塵等抑塵措施,供應商應保證合同期內紅旗橋儲灰場的抑塵措施持續有效,定期巡查并及時修復破損覆蓋區域,確保無裸露灰面。同時,按日開展灑水作業,遇干燥、大風天氣應增加灑水頻次,切實控制揚塵污染,使其滿足相關生態環境保護要求。
二、供應商負責向該紅旗橋儲灰場所有權者繳納占地補償費,具體金額及相關事宜由供應商與紅旗橋儲灰場所有權者自行協商,與采購人無關。
三、供應商負責向儲灰場周邊受揚塵影響的種地農民繳納相應補償款,具體金額及相關事宜由供應商與儲灰場周邊受揚塵影響的種地農民協商,與采購人無關。
四、供應商須自行承擔履約過程中的安全責任與環保責任,接受采購人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并按要求提交抑塵工作記錄及相關補償費用支付憑證。
2.2 服務期限:簽訂合同之日起一年。
2.3 服務地點:黑河市熱電有限責任公司紅旗橋儲灰場。
2.4 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支付全款,付款前需開具等額的增值稅發票。
(1)供應商須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提供原件掃描件加蓋公章)。
(2)供應商具備履行本項目合同的能力(提供承諾加蓋公章,格式自擬)。
(3)供應商在人員、資金、專業技術能力等方面有承擔本項目任務能力且不存在違規、違紀、違法現象(提供經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4)供應商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業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及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提供網頁截圖和承諾書)。
(5)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提供網頁截圖和承諾書)。
(6)供應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中國裁判文書網”官方網站(http://wenshu.court.gov.cn)無行賄犯罪記錄。如有行賄犯罪記錄,不得參與本項目(提供網頁截圖和承諾書)。
(7)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參加本項目。
(8)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企業(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
凡有意參加的供應商,請在以下時間內報名并獲取采購文件。
報名日期: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3日
報名時間:上午9:00-11:00,14:00-16:00(非工作日不接受報名)。
報名聯系部門:安環部
聯系電話:0456-6181421
遞交響應文件時間:2025年10月14日8:30前。
響應文件審核時間:2025年10月14日9:00-10:00。
遞交響應文件的方式:響應文件紙質版正本1份,副本2份,膠訂成冊且封面加蓋公章送(郵寄)至黑河市熱電有限責任公司安環部吳先生04566181421。
響應文件遞交要求:采購人對截止時間前收到的響應文件進行審核,逾期遞交的或者未遞交至指定地方的響應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采購人按照“報價最低”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若出現兩家及以上供應商報價一致的情況,則進行二次報價,供應商所提供的二次報價作為最終報價。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本公告在黑河市熱電有限責任公司官方網站公示專欄(http://m.510sd.com/)發布,其他網址轉載無效。
參與供應商對本項目有異議的,應當按照采購文件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出。
地 址:黑龍江省黑河市火車站西側
聯 系 人:吳先生
聯系方式:0456-6181421
業務監督部門:黑河市熱電有限責任公司監察部
業務監督聯系人:王先生
業務監督電話:0456-6181216
